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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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承包合同范文8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承包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华】承包合同范文8篇

承包合同 篇1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满足本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包方将村组集体所有的水塘承包给承包方从事水产养殖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水塘名称:

  面积: 亩,位置: 。

  二、承包形式:

  个人承包经营。

  三、承包期限: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止;期限 年。

  四、承包费:

  每年(人民币) 元(大写) 。

  交款方式及时间:每年_____月 日前,承包方向发包方以现金方式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费。

  五、地上现有附属物的处置

  该水塘地面现有的地上附属物(如: 等),仍归附属物原所有人所有,但附属物的原所有人应对其附属物及时予以处分,待处分完毕后,应将其附属物所占用的水塘地面返还承包方,以维护承包方完整的水塘承包经营权。发包方负有保障以上处分附属物及返还水塘地面事宜顺利进行的义务。

  六、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在合同有效期内,发包方不得提高承包费。

  3、保障承包方自主经营,不侵犯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4、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水塘的道路。

  5、在合同履行期内,发包方不得重复发包该水塘。

  七、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水塘。

  2.享有承包水塘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承包方可在承包的水塘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承包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水塘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八、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承包方经过发包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水塘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承包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该水塘除被依法征用或被村集体规划使用外,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经营权。如遇承包范围的水塘被依法征用或被村集体规划使用,承包方必须服从。征用后,承包方只享有水产养殖经营物的赔偿及补偿费。其它待遇归发包方所有。

  5.如发包方重复发包该水塘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承包方无法经营时,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承包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6个月内续签承包合同。

  十、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未到期的承包费金额的30%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十一、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关于加强《工程项目承包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建设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天数:

  质量等级: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企业无形资产及相关政策,协助乙方在建筑市场进行招投标经营活动。

  2、工程项目中标后,甲方与乙方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本工程项目唯有乙方具有结算权。

  3、甲方对乙方的承包经营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督促指导乙方在工程项目承包过程中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4、甲方有权对乙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的管理,对乙方违反甲方相关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作出追偿经济责任的决定。

  5、为确保乙方正常工程项目承包经营活动,根据工程情况,甲方为乙方刻制工程所需印鉴,甲方指派专人负责管理,乙方所使用的印鉴必须按照甲方《关于印鉴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5.1甲方为乙方所刻制的印鉴仅限于乙方与建设单位就本工程建设所用,因印鉴所引起的债权债务乙方负全责。

  5.2本工程所刻制的印鉴乙方不得用于本工程以外的任何用途,工程开工前,乙方应与甲方工程部签订合同履约承诺书。施工设备、周转材料租赁、分项工程分包、材料采购等项合同乙方应报送甲方工程部审核后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劳务分包合同乙方应报送甲方企业人事部审核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技术资料专用章印鉴只能用于本项目工程技术资料,不能作为他用。

  6、甲方按照内部承包经营管理规定,向乙方委派会计1名,委派会计对甲、乙双方负责,委派会计负责印鉴管理工作,并建立印鉴使用登记制度指导乙方建立完善和规范财务账册,对外结算单据须经委派会计签字认可,否则,甲方不予办理付款手续,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甲方规定进行财务建账。

  7、甲方应为乙方在公司内部银行设立账号,有权要求乙方:建设单位所付的全部工程款汇入甲方指定账号,专款专用。

  8、甲方对于建设单位拖欠乙方工程款情况有知情权,对乙方承包工程所涉及的法律、诉讼时间的进程、出具的相关材料、律师的聘用等具有监督、监控权。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具有满足施工生产所需要的项目管理班子、资金及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工程开工前乙方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核审批后实施。

  2、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信誉和经济利益不受损害,依法经营,按章办事,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必须按照上述第二条5.2款规定加盖甲方有关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唯有乙方工程项目承包人具有提请结算权,乙方与甲方委派会计共同完成结算。乙方工程项目承包人之外的第三人与建设单位或供应商及劳务分包方等主体签订的合同、结算手续等与甲方无关。

  3、乙方应在甲方内部银行设立账号,建设单位所付的全部工程款汇入甲方指定账号,专款专用。乙方单方从建设单位支取的款项视为乙方个人借款,与甲方无关。

  4、乙方在工程项目承包经营活动中,实行从承揽任务到工程施工全过程承包经营,乙方对所承包工程的《建设施工合同》及本合同内容已明知并全部认可,按此承包合同约定向甲方缴纳管理费。乙方对所承包工程的分项分包款、劳务分包款、工程材料款、机械设备租赁款等依照分包、采购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对所承包工程债务全部承担,对所承包工程全部负责。 乙方对所承包工程的分项分包款、劳务分包款、工程材料款、机械设备租赁款等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给债权人的造成投诉、诉讼、上访等行为,经甲方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根据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甲方有权从乙方履约风险保证金中支付给债权人,不足部分,甲方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支付。履约保证金使用后乙方续补。

  5、乙方在承包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管理手册、程序文件、CI标准及有关规定。

  6、每月22号乙方必须向甲方工程部上报当月完成工程量和下月施工计划,如不按时上报,甲方将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按规定补报。

  7、甲方是乙方的唯一合作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与甲方之外的第三方合作,更不得将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进行转包。如因乙方过错至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其追索。

  8、乙方在施工现场设立的明示牌中,管理人员名单必须经甲方确认。

  9、对于建设方拖欠工程款的债权维护是乙方自身的责任,诉讼时效时间内乙方应当及时提请甲方代为行使权力

  10、乙方必须加强施工过程中有关工程设计变更、签证、索赔资料的收集和保存工作,工程决算办理终结后应及时上交印鉴。

  11、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为 万元。具体按附件二执行。

  12、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工程的审计、监督,否则甲方有权扣划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经济责任

  1、乙方应对甲方所刻制的印鉴负责,如在施工过程中及工程交工后因印鉴使用不当或其他原因引起经济纠纷和法律诉讼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甲方将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乙方对建设单位(发包方)、甲方所要求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等负全责。对因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等各方的罚款、工程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所有费用以及违反法纪法规、投诉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承担。

  3、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选择的劳务队伍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劳务分包资质证书(五证齐全)。因劳务分包款结算及人工工资支付所引起的经济纠纷、法律诉讼或发生围堵公司、政府机关大门和道路的行为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按发生事件的款额处以同等金额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如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经济和法律责任。

  4、按照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应上交甲方的管理费用为工程项目总造价 ℅,(不含税金)。甲方按照建设单位每次支付工程款数额乘以上述比例收取管理费。

  5、根据甲方《工程项目承包管理规定》,甲方向乙方委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及会计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派乙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待遇 元/月,会计 元/月。甲方委派人员的工资及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含工资、社保、公积金、车补、话补)由公司财务部按甲、乙双方确定的标准按月支付,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第五条:其他

  1、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获得的奖项,按照甲方工程项目奖励有关规定,甲方给予乙方奖励。荣获郑州市十佳百优外来务工称号的,乙方享受公司相关政策待遇。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对单方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甲方内部仲裁或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附件文件执行。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3

  发包方:xx出租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驾驶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初次领证日期:____________联系电话:1、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省、州、县有关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规定和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承包客运出租汽车营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经营方式

  甲方提供一辆具备经营资格、营运证照齐全、设备完好的客运出租车给乙方承包(见附件一)。乙方承包甲方车辆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活动,

  接受甲方管理,安全行驶,文明服务。

  第二条承包经营车辆

  车型__________车号_____________颜色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车辆行驶证号车辆登记日期____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年__月;自_____年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安全(服务)保证金人民币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合同终止,乙方未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将本金和合同终止时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二)甲方向乙方按月收取承包费,承包费项目包括:税(费)、经营权有偿出让金、车辆折旧、车辆保险费、社会保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6.5%、失业保险0.5%、工伤保险1%)、养路费、车费发票、甲方管理和投资收益等。20xx年度月承包费标准暂定为3500元,以后年度月承包费标准按实际营运收入状况经与员工代表协商后予以调整。

  (三)乙方应在每月1至7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交清月承包费。

  (四)本合同期内,如遇税(费)、车辆保险费、社会保险费调整,承包费按上述费用调整的幅度相应调整,具体标准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第五条车辆的油料和维修

  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燃油、润滑油和车辆维修保养费由乙方承担。车辆维修、保养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修理厂维修和保养;

  2、取得合法资格的社会修理厂维修和保养。

  第六条车辆保险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车辆的投保手续,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责任险。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拥有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和车辆产权。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省、州、县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人员、车辆、服务质量等管理制度,组织并督促乙方认真执行。

  (三)及时办理相关营运手续、车辆和营运证的年审,提供营运所需的车费发票。

  (四)组织乙方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对乙方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突出事迹的,按照事迹大小予以表彰或奖励。

  (五)负责行车、消防、治安等应急事件的处理,在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办理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

  (六)乙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甲方垫付有关费用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造成甲方车辆和其它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七)督促乙方爱护车辆,并根据车辆使用状况督促乙方进行维修保养。

  (八)遇抢险救灾、突发事件等情况时,有权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并按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

  (九)受理乘客的投诉,对有责任的乙方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从事客运出租车营运,并享有交纳承包费后的收益权。

  (二)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做到车容整洁,证照齐全,标识清晰,规范文明服务,设备完好,行车安全,按时交费。

  (三)拒付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或甲方未能出具财务签章收据的费用,并有权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

  (四)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车费发票。

  (五)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通知、协助甲方做好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爱护、妥善保管甲方的营运车辆,不得将营运车辆交给他人或无从业资格的人员营运,执行甲方提出的车辆保养和更新计划。

  (七)配合甲方完成行业管理部门开展的质量信誉考核和乘客满意测评活动。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

  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省、州、县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的规定。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逾期15天未交纳月承包费的。

  2、乙方严重违反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津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的。

  3、乙方发生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4、乙方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从业资格证”的。

  5、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因户籍迁移不在本县居住的。

  3、甲方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的。

  (三)乙方或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一)甲方或乙方按第十条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终止。

  (二)本合同期满,合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可协商是否续签承包合同。乙方遵守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法律、行业管理制度、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事故的,有优先续签权。

  (三)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天内,甲乙双方根据车辆验收标准(附件二)办理车辆交接手续,乙方交回营运证照、车辆及附属设备,甲方对其进行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一)项的约定向乙方退还安全(服务)保证金;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乙方在15天内修复合格,乙方不愿修复或修复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由甲方按附件二的标准修复合格,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从安全(服务)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除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解除合同的一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车辆年承包费2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超过此限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交纳月承包费用的,从交费截止之日起,每天收取乙方拖欠费用总额2‰的滞纳金;逾期15天未交纳承包费的,甲方可按照合同第十条第(一)项的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附件三),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今有甲方承建的 工程,由乙方承包 部分施工项目,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的 责、权、利,经双方协商签定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

  二、 承包施工范围

  三、 承包形式

  四、结算形式及合同价款

  1、本合同价款(暂定)为: 元 ,大写:

  2、本工程结算方式为:

  五、 付款方式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按形象进度付款,竣工验收合格付款至合同造价的 % ,结算完毕后付款至结算价款的 %,余款在结算完毕 年后付款至结算总价的 。本工程保修期为 年,保修金为 %,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期满后30天内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

  六、 工程工期

  1、本工程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合同工期为 35 天,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对于乙方处以工程总承包价款 %的罚款。

  2、乙方必须按甲方所制定的施工总体进度计划按时进场施工,如乙方不能按时进场施工,每延迟一天,对乙方处于500元罚款。

承包合同 篇5

  甲方(车主方):电话:身份证号:

  乙方(承包方):电话:身份证号:

  甲方有一辆xx牌出租车,车号豫xxxx,发动机号xx,车架号xxxx,目前车辆正常行驶,车况良好,灯光及各种设备部件齐全,机器运转正常不烧机油。该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购车附加税、保险卡、工商营业执照、天然气合格证等手续齐全,此合同乙方签字后即代表乙方已收到该车和以上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承包该车达成以下条款:

  一、乙方以每月xxxx元整的价格承包甲方车辆,承包期为xx月,具体日期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甲方收取乙方风险押金xxxx元整,承包费交款方式预交,经双方协商后分期预交,具体交费日期为:每月5日之前必须交清。如乙方迟交或少交承包费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并从乙方押金中扣除下月承包费(以甲方收据为准),如乙方在承包期内提前退还,自之日前所预交承包费不再返还并从乙方所交押金中扣除违约金xxxx元整。

  二、承包期内出租公司各项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多种手续。保养及更换机油每6000公里换一次。审验手续时应积极到有关部门办理,不得延误。如有延误,所造成的有关罚款从乙方押金中扣除。承包期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纠纷、债务、违法行为与甲方及车辆无关,承包期内修车和各种证件审验的各项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在承包期内造成的交通事故、违法(超速、闯红灯等)行为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所需费用也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如发生交通事故在保险范围之内的责任损失,应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进行索赔,并及时通知甲方备案。甲方积极帮助处理,未索赔前的费用由乙方垫付。如乙方拒不处理,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支付相关费用,如乙方肇事逃逸,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致使司法机关裁判甲方给付义务,乙方应在甲方承担后的十日内将甲方承担的费用足额交付甲方,逾期不交付的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支付违约金,乙方承担不起时由乙方担保人承担。甲方有权持本合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乙方强制执行。以上几种行为导致车辆停运的,停运期间甲方照常收取乙方承包费。乙方报完保险后给甲方造成下年次保险费用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担支付。

  四、承包期内乙方应遵章守法,依法经营,不得利用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无权将车辆私自过户、转包、抵押他人,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必须自己驾驶该车辆,不得让没有驾驶证、从业资格的人员驾驶车,如发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并扣除押金。

  五、乙方应积极参加公司活动及每月例会,否则造成经济损失应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六、承包期内如车辆发生自燃火灾、被抢劫或造成车辆报废等情况下,乙方必须付给甲方车辆购置费用为xx元,甲方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支付。此车估价为xxxx元人民币整。

  七、乙方在承包期间自身安全问题、事故伤亡、歹徒抢劫伤亡等产生后果乙方自负。

  八、甲方拥有一切解释权,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收回车辆进行出售。乙方接到通知后无条件交出该车辆。

  九、如甲方需要见到车时,乙方应随时让甲方或甲方安排的管理人员见到该车。如乙方无故推辞视为违约,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xxxx元整。

  十、承包结束或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全部手续(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保险卡、养路费票、工商执照、购车附加税等)交还甲方,同时应保持车况良好,如损坏应维修后交还甲方,若乙方拒绝不修,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支付维修费及误工费。确定乙方在承包期内无违章违法行为后,甲方再退还乙方押金。乙方如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扣除押金。押金分两次退还,第一次退还80%,三十日之后再退还20%,此条协议请乙方签字按手印。十一、承包期结束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应提前15日与甲方协商续签合同,如乙方不愿继续承包应在xx年xx月xx日时将车辆整交给甲方(注:应提前将车辆维修好)。如乙方按合同执行,视为违约,应付给甲方违约金xx元整。

  十二、公司的一切政府补助费用归xx方所有。

  十三、此协议一式xx份,甲方、乙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具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客观、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

  后附:该车手续复印件、乙方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甲方:乙方:

  乙方担保人:

  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6

  一、建设方代施工方扣缴水电费的税收风险及控制策略

  (一)税收风险分析

  在实践中,由于水电费用都是由电力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委托其开户银行进行代收,实际承担水电费用的主体是水表和电表的所有权人,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往往是租用或借用甲方的水表或电表,因此,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水电费用,往往是由水表和电表的所有权人建设方或甲方进行代缴,并于今后与施工方进行工程结算时,从应给予施工方的工程款中进行扣缴。 这中由建设方代施工方支付水电费存在一定的税收风险,主要体现在,施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前无法扣除建设方代施工方支付的水电费。因为,施工方承担的水电费用,由建设方进行代扣代缴,而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收取水电费用后,开具的发票台头是建设方的名字,建设方把该张发票交给施工方进行账务处理。根据国税发[20xx]40号和 国税发[20xx]80号文的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凭证,包括虚假票和非法开发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企业取得的发票没有开具支付人全称的,不得扣除,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申请退税。因此,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收取水电费用后,开具发票台头是建设方名字的发票,该发票给予施工方入账是不可以在施工方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二)控制策略

  为了控制和化解建设方代施工方扣缴水电费的税收风险,应采取以下控制策略:施工方与建设方在签定建设总承包合同时,必须在总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建设方代施工方缴纳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水电费,并与今后与施工方进行工程结算时,从工程结算款中进行扣缴。建设方必须把扣缴的水电费发票或水电费分割表和扣缴的水电费发票复印件交给施工方进行人账。

  二、“甲供材”合同的涉税风险及控制策略

  所谓的“甲供材”是指建设方(或称为甲方)基于施工方会购买劣质建筑材料从事施工的考虑而由建设方提供原材料,施工单位仅提供建筑劳务的一种建筑工程现象。由于“甲供材”分为建筑施工合同的甲供材、装修合同的甲供材和安装合同的甲供材,三者涉及到建筑业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问题,对甲方和施工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的税收风险,现分析如下:

  (一)建筑施工合同[①]中甲供材的税收风险及控制策略

  1、建筑施工合同中“甲供材”的税收风险分析

  (1)营业税风险

  “甲供材”的营业税风险体现在施工方没有就甲方提供给其进行施工的材料所含的价格没有并入营业额申报缴纳营业税。由于“甲供材”中的建筑材料是建设方或甲方购买的,建筑材料供应商肯定把材料发票开给了甲方,甲方然后把购买的建筑材料提供给施工企业用于工程施工,在实践中,大部分施工企业就“甲供材”部分没有向甲方开具建安发票而漏了营业税。例

  如,甲方与施工企业鉴定了一份100万元的“甲供材”建筑合同,假使甲方提供材料的价款为40万元,施工方提供的建筑劳务款为6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施工企业向甲方开具的建安发票是60万元而不是100万元,如果开具60万元建安发票,则施工企业就是漏了40万元的营业额计算建筑业的营业税,应该向甲方开具100万元的建安发票就没有营业税的税收风险,为什么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基于此规定,除了装饰劳务以外的建筑业的“甲供材”,但不包括建设方或甲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需要并入施工方的计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否则存在漏报建筑业营业税的税收风险。 另外,有些施工企业(装修企业除外)会与甲方签定纯建筑劳务合同,这也存在营业税风险.比如,一份建筑合同,“甲供材料”价款为30万元,建筑劳务款为70万元。在签订合同时,施工企业可能会与甲方签订70万元的纯建筑劳务合同。这样的话,施工企业只收取了甲方70万元劳务款,肯定开70万元的建安发票给甲方,甲方必然会以其购买材料所索取的30万元材料发票和70万元的建安发票入账,这样的合同和账务处理处理,如果被税务机关查出,有可能要求甲方,也有可能要求施工方补交30万元材料款作为计税依据的营业税.

  (2)企业所得税风险

  “甲供材”中的企业所得税风险主要体现在施工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由于没有“甲供材”部分的材料发票而不能够在税前扣除,从而要多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甲供材”中的材料是甲方购买的,材料供应商把材料销售发票开给了甲方,在实践当中,施工企业基于营业税风险的控制考虑,往往会把“甲供材”中的材料价款和建筑劳务价款一起开建安发票给甲方进行工程结算。例如,一项100万元的甲供材合同,其中甲方购买的材料为40万元,建筑劳务款为60万元,施工企业必须向甲方开具100万元的建安发票进行工程结算,才不会有40万元材料款漏缴营业税的风险。可是,施工企业开出100万元的建安发票,必须按照100万元记收入,基于此,施工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没有40万元的材料发票成本,尽管实践当中,不少施工企业会凭从甲方领取材料的材料领料单和甲方购买材料发票的复印件进成本,但是,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税务当局是不认可材料令料单和甲方提供的材料发票复印件进成本的,因此,甲方需要多缴纳40万元乘以25%的企业所得税。基于以上分析,“甲供材”对施工企业来讲,企业所得税风险较大。

  2、建筑施工合同“甲供材”税收风险控制策略

  针对“甲供材”中的税收风险问题,施工企业应该如何应对,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二方面来规避。 一方面,建筑施工企业(装修企业除外)与甲方签定的”甲供材”合同,必须给予甲方开具包含甲供材营业额的建安发票进行工程结算.而不能与甲方签定纯建筑劳务合同,然后只对建筑劳务款开具建安发票,因为, 建筑施工企业(装修企业除外)与甲方虽然签定纯建筑劳务合同,但在工程结算时,工程产值必须含有甲方提供材料的价值,这就决定了建筑施工企业(装修企业除外)与甲方虽然签定纯建筑劳务合同时,甲方提供材料的营业税也要施工方承担.。

  另一方面,施工企业应该争取与甲方签订包工包料合同。只有签订包工包料合同,施工企业才不会存在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风险。如果甲方不愿意与施工方签定包工包料的建筑合同,可不可以按照以下办法来操作呢:

  首先,施工企业与甲方必须签订包工包料的建筑合同;

  其次,建筑合同中的材料可以由甲方去选择材料供应商,有关材料采购事宜都由甲方去操办,但是,签订材料采购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盖施工方的公章而不能够盖甲方的公章;

  再次,材料采购款必须由甲方划拨给施工方,然后由施工方支付给材料供应商。如果材料采购款直接从甲方支付给材料供应商的话,则甲方、施工方和材料供应商必须签定三方协议,协议上必须有三方签字,且协议内容是:施工方委托甲方把材料采购款支付给材料供应商。同时要注意的是,施工方必须对其委托甲方支付给材料供应商的材料款部分,视同收到甲方的预收工程款,给甲方开具建安发票。

  最后,材料供应商必须把材料销售发票开给施工方,然后由甲方交给施工方。

  如果按照以上四个步骤操作,一方面可以消除甲方对施工方会购买劣质建筑材料的顾虑,另一方面可以使施工方不存在以上分析的“甲供材”存在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风险。但是,这种操作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基于此规定,甲方如果与施工方签定包工包料合同,就不能要求施工方到甲方指定的材料供应商那里购买材料。然而,该条规定是基于建筑承包人(施工企业)在与甲方签定包工包料合同的情况下,为保护施工承包者自行购买建筑材料而不受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的干扰所进行的立法。如果施工方自愿放弃购买建筑材料而从中赚取材料差价的好处,与甲方达成协议按照以上分析的四个步骤进行操作,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的合同订立原则,同时,对甲方购买材料部分依照税法履行营业税纳税义务,是合法合理的。因此,建筑承包人(施工企业)在与甲方签定包工包料合同的情况下,只要施工方自愿放弃购买建筑材料而由甲方购买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相悖,可以按照以上四个步骤操作起到规避“甲供材”给施工方造成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风险。

  另外,还要避免二种错误的做法:一种是甲方转售材料的现象。即甲方自购材料,相关的增值税发票开具给甲方,甲方材料部分在“在建工程”中核算,列入开发成本。然后,甲方再将材料销售给乙方,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给乙方。乙方就工程造价合同金额开具建筑业发票给甲方,并缴纳营业税。这种甲方平价买进平价卖出,给施工方开具的发票,表明上看来没有增加甲方的增值税和施工方有材料发票进成本,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但是不符合税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只有销售商品所有权的行为才构成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而甲方把购进的材料发给施工方进行施工并没有把材料的所有权转移给施工方,其所有权还是在甲方,不构成销售的法律实质,再说甲方没有建筑材料的销售资质或销售建筑材料的经营范围。

  第二种错误做法是,甲方以材料销售发票入账就无税务风险。

  例如,某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包一个工程,工程价款1000万元,其中甲方供材800万元,乙方劳务200万元。该我公司以800万元增值税发票,200万元建安劳务发票入帐。800万元甲方供材是否需要缴建筑业营业税?由开发商缴还是由乙方缴?有无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公会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同时,《中华人民公会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

  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中华人民公会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发包人或者出租人应当自发包或者出租之日起30日内将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关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不报告的,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与承包人或者承担人承担纳税连带责任。”依据上述规定,该公司与建筑公司签订总价值为1000万的工程合同,其中工程合同内甲供材料800万,无论如何结算,建筑公司应按1000万缴纳“建筑业”营业税并开具建筑业发票。在建筑业征管中,由于特定甲供材料原因,工程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在投标报价及工程竣工结算价中不含甲供材料的,工程承包方出具的建筑业专用发票不包括甲供材料的金额。承包方一般以开具建筑业发票金额,缴纳营业税。甲方30日内又不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报告甲供材料金额。因此,甲方发包人应承担纳税连带责任,应缴纳甲供材料费部分(800万元)的营业税额由工程发包方承担。因此,若与建筑公司签订总价值为200万的工程合同,建设单位提供材料情形,建筑公司在开具发票时,甲供材料价款不能作为发票开具金额。

  (二)装修合同和安装合同中“甲供材”的税收风险及控制

  1、税收风险分析

  安装合同的“甲供材”实质是“甲供设备”,所谓的“甲供设备”是指建设方购买设备,然后把设备发给安装企业进行安装的经济行为。安装合同和装修合同中的涉税风险是包工包料的情况下,设备价款和装修材料费用必须要缴纳营业税,特别是安装企业和装修企业是一般纳税人的情况下,设备和材料款在缴纳增值税的情况下还得缴纳营业税,存在重复纳税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16号)第三条(十三)规定:“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弯头、三通、冷弯管、绝缘接头)、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加热炉、金属容器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基于以上规定,装饰工程是由客户采购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可不计入承揽方的营业额纳税,但如果出现由承揽方采购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情况,还是要依混合销售的规定并入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2、控制策略

  针对装修合同和安装合同中“甲供材”的税收风险问题,必须采取以下税收风险控制策略: 一是非一般纳税人的安装企业必须与建设方或甲方签定“甲供设备”合同;装修企业必须与建设方或甲方签定“甲供材”合同;

  二是一般纳税人的安装企业和装修企业必须成立一家独立的子公司专门从事设备和装修材料的销售、批发和零售业务,该子公司与建设方或甲方签定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合同,安装企业和装修企业与建设方签定安装合同和装修合同。

  三、建筑总承包合同违约金的税收风险及控制

  建筑总承包合同违约金现象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建设方违约而给总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二是总承包方违约而支付给建设方的违约金。这两种违约涉及到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风险。

  (一)违约金的税收风险分析

  1、营业税风险

  建筑总承包合同涉及的两种违约金现象的营业税风险,主要体现在收取违约金的一方是否要缴纳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第五条规定:“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十三条规定:“ 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16号)文件还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基于以上政策规定,如果建设方违约而给总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总承包方向建设方收取的违约金是一种提供建筑劳务的价外费用,必须缴纳营业税,必须向建设方开具“建筑业”的营业税发票,否则是漏税的风险;如果总承包方违约而支付给建设方的违约金,建设方向总承包方收取的违约金不构成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不需要向总承包方开具发票,否则是多缴纳营业税的风险。

  2、企业所得税风险

  建筑总承包合同涉及的两种违约金现象的企业所得税风险,主要体现在支付违约金的一方怎样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收取违约金是否要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上面两种违约金现象的营业税风险分析,可知,支付违约金是否需要开具发票是决定支付的违约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的关键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xx年第512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基于此规定,那么对未履约合同或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而取得的违约金,属于企业的其他收入所得,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企业适用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能履行合同按规定支付对方的违约金,是企业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七条又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 因此,建筑总承包合同中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其他支。

承包合同 篇7

  发包人: 承包人: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话:

  BP机号: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4 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设计费(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

  |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金额 |

  |------|--------|--------|

  | 第一次 | 开工前三日 | 支付 元 |

  | 第二次 | 工程进度过半 | 支付 元 |

  | 第三次 | 双方验收合格 | 支付 元 |

  --------------------------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12、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下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____________部门____份、

  16、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包合同 篇8

  发包人:

  承包人:

  经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宾馆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

  1、至四层,共57个标准双人间、1间办公室及宾馆配套服务设施,约

  2、以上经营资产的所有权为甲方所有。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行使承包经营权。

  二、承包经营期

  乙方承包期限为: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风险金、管理费

  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后五日内,向甲方交纳承包风险金人民币 五万元,由股东 的股份承担担保责任。本合同效力终止时,如乙方无违约行为,承包风险金由甲方全额归还乙方。

  四、承包收益分配

  承包期内,盈亏自负。乙方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纳承包经营费用 万元。如乙方连续三个月不能按时缴纳承包经营费用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没收乙方5万元风险金中,不足缴纳承包经营费用时由股东詹金水负责缴纳。

  五、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在约定时间收取乙方的管理费;

  2、监督乙方经营使用甲方资产的情况;

  3、保证资产所有权的真实性,向乙方提供承包经营的宽松环境;

  4、许可乙方使用甲方品牌、商标;

  5、承担房租、工商管理费、税费、承包资产维修、更新费用;

  6、承担本合同生效之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

  7、在承包期内,不得向第三人转让乙方承包的资产,不得充许第三人参与承包经营;

  8、不得随意中止、终止、解除合同。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享有承包经营收益,承担承包经营亏损;

  2、定期向甲方交纳管理费;

  3、合法从事承包经营;

  4、承担承包经营中产生的员工工资、水电费、与承包经营直接相关的成本费用,以及除前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之外的所有费用;

  5、在承包期内,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承包资产,不得充许第三人参与承包经营;

  6、合理使用甲方资产,保护甲方资产不受损害;

  7、制定具体制度,施行合理措施,保证承包经营安全;

  8、合理合法使用甲方品牌、商标;

  9、不得随意中止、终止、解除合同。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未造成对方重大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金 元,甲方可以从乙方承包风险金中优先扣除,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补足承包风险金;如果造成对方重大损失,则按照实际产生的经济损失要求对方赔偿。

  七、合同解除、续展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

  本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书面方式延长承包期限,也可以另行签订合同。

  八、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甲方双方应当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 市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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