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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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适用于建立理事会的事业单位)

说 明

 

一、按照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其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建立理事会的事业单位制定章程时提供指导,并为建立董事会、管委会等其他形式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提供参照。

三、事业单位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此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内容。根据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完善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反映行业特点及单位特色,可适当增加章、节、条、款、项、目。

四、【 】内文字为选择项,“注”后内容为条款制定的要求或说明。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 。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 。

第四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 【财政补助/非财政补助】。

第五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

注:出资主体多元化的单位,可增加条款载明出资者、方式、金额等。

第六条 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 。

注:有多个举办单位的,应按责任主次顺序依次载明。

第七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本单位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八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

第九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注:在不超出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或预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情况下,可载明具体事项。如有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应与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确认的业务事项相一致。

第三章 举办单位

第一十条 举办单位的权利:

注:本条款内容应与举办单位和其他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协商后载明,如:(一)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二)组建本单位第一届理事会;(三)向本单位理事会委派相关理事;(四)提名或任免本单位的理事长,副理事长;(五)监督本单位运行。(六)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七)支持理事会依法履行职责;(八)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职责。

第四章 理事会

第一节 理事会的构成及职责

第十一条 本单位设立理事会作为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理事会向举办单位负责并报告工作。

注:单独设立监事会的可调整本条款, 增加相应章节载明监事会职责、监事长及监事产生方式等。

第十二条 理事会由 名理事组成,其来源与名额、产生方式为:

注:理事总数一般为奇数,不得少于5人。理事一般可包括举办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内部人员、服务对象和社会人士等方面的代表。应载明各方代表的产生方式及所占名额,如:代表举办单位、监管部门的理事一般由政府部门或相关组织委派;代表职工、服务对象和社会人士的理事原则上推选产生;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行政负责人及其他有关职位的负责人可以确定为当然理事。理事任期届满,应按照原产生方式换届。理事会中负责监督职能的理事一般不得在本单位行政负责人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中产生。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业单位,本单位以外人员担任的理事要占多数。

第十三 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注: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与举办单位和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后载明。一般应包含下列内容:(一)审议和提出本单位章程的修改意见;(二)审议本单位业务发展规划;(三)决定本单位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四)拟定本单位内设或分支机构设置方案;(五)审定本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六)任免或提名本单位管理层人员;(七)审议本单位财务预算和决算;(八)听取并审议管理层工作报告;(九)监督管理层执行理事会决议;(十)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十一)理事会届满前三个月内负责组建下届理事会,并报举办单位审核同意;(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节 理事

第十四条 理事每届任期与理事会每界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不可以】连选连任。

理事不因理事资格在本单位领取薪酬,因履行理事职责产生的交通、通讯等费用,可按有关规定列支。

注:根据实际情况载明,如5年。

第十五条 理事应具备履职的知识和能力,熟悉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根据本单位的宗旨,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注: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加有关联关系的理事回避条款。

第十六条 理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出席理事会会议,享有会议发言权、提议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理事会会议及其他活动的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

………………………………………

(…)理事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 理事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单位章程及有关规定;

(二)遵守并执行理事会会议决议;

(三)按时参加理事会会议及相关活动;

(四)不擅自公开本单位涉密信息;

(五)不凭借理事身份,为本人或他人从本单位牟取不当利益。

………………………………………

(…)理事会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

第十八条 理事可以在任期内提出辞职。辞职应向理事会递交书面报告,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理事资格方可终止。委派产生的理事辞职须经委派方同意。

第十九条 理事发生以下情形的,理事会应按程序终止其理事资格: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以上不参加理事会会议的; (二)因本人身体健康和工作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理事职责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

(…)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理事推选方或委派方提出更换理事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按理事原产生方式及程序予以更换。

第二十一条 理事出现空缺,应及时按原产生方式及程序填补缺额。

第三节 理事长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其产生方式为

注:根据本单位人事管理权限和特点,载明产生方式。如:(一)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二)由理事会提名,有关部门或举办单位批准;(三)由有关部门或举办单位任命等。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副理事长及其名额,并相应增加副理事长的职权条款。

第二十三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确认理事会会议议题;

(三)督促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

(…)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 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

代行其职权。

注:根据实际情况载明,如:理事长指派副理事长。无副理事长的,可按程序委托其他理事。

第四节 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每年定期召开 次会议。理事会会议一般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也可由全部理事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提议召开。

注:理事会每年定期召开至少两次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加行政负责人提议召开理事会会议的条款。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会议程序:

注:根据实际情况载明,如:(一)提议召开理事会会议,并确定会议议题;(二)提前十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时间、地点、议题等)及相关材料送达全体理事;(三)就会议议题进行讨论;(四)表决并形成理事会决议;(五)制作会议记录。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全部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召开。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理事享有一票表决权,理事会决议一般事项须经全部理事的半数以上通过。重大事项 ,须经全部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在表决中投赞成票的理事承担相应责任,不赞成的不承担责任。

注:由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重大事项,并逐条载明。

第二十九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会会议记录应当作为重要档案妥善保存。

第三十条 理事会会议记录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出席会议的理事,列席人员,缺席人员及事由;

(二)会议的日期、地点;

(三)主要议题及议程;

(四)各理事的发言要点;

(五)提交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

(…)理事会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五章 管理层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管理层由行政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组成,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管理层实行 负责制。

注:根据实际情况,载明行政负责人职务,如:校长、院长、主任等。

第三十二条 管理层履行下列职责:

注:根据实际情况载明,一般应包含下列内容:(一)执行理事会决议;(二)拟定和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等日常业务管理;(三)编制并组织实施经费预算等财务资产管理;(四)工作人员管理;(五)定期向理事会汇报工作;(六)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加本单位管理层的具体职位及其职责的条款。

第三十三条 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 。

注:根据实际情况和人事管理权限载明行政负责人产生方式,如:(一)理事会任免,报有关部门备案;(二)举办单位或相关部门提名,理事会任免,报有关部门备案;(三)理事会提名,报有关部门批准后,理事会任免;(四)理事会提名,报有关部门任免。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任命和提名,根据不同情况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

第三十四条 行政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

注:根据实际情况载明,如:(一)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工作;(二)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三)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四)按照理事会决议主持开展工作;(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五条 作为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注:根据实际情况,载明拟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一般情况下,行政负责人为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第六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六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七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三十八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接受税务、会计、审计等主管部门监督。

第三十九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配备、管理。

第四十条 本单位的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理事会换届和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注:根据实际情况,载明行政负责人职务或法定代表人。

第七章 信息披露

第四十二条 本单位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披露以下信息:

注:根据实际情况载明信息公开的种类、对象、范围、时限及方式等,如;本单位年检报告书。

第八章 终止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

(…)因其他原因依法应当终止的。

第四十四条 本单位自行决定解散,应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理事会的终止决议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五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理事会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经理事会通过,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注:根据实际情况,应增加具体处置方式的条款。

第九章 章程修改

第四十八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

(…)理事会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九条 理事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案,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注:根据实际情况,可细化章程修改方式的具体条款,如:涉及重大事项或多项条款修改的,采用章程整体性修改的方式;涉及某项条款修改的,采用在原章程后附加相关说明的方式。

第一十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XX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单位名称是 ,其他名称为 ,英文名称为 。

【因特殊需要有多个名称的,应全部载明。】

第二条 本单位住所是 。

第三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类型是 类【财政补助或非财政补助】,申请设立登记时的开办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

第四条 本单位举办单位是 。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

【应载明事业单位的公益目的,文定精炼。】

第六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

(二);

(三);

………………………………………。

【必须具体明确,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须知》“宗旨和业务范围用语”规范填写。有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应与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确认的业务事项一致。】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 。

【党委会、行政办公会、举办单位或其它】

第八条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选;

(六)…………………………;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

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条十条 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

 

第十一条 行政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

(二);

(三);

…………………………………。

第四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 本单位的具体经费来源为:

(一)财政补助收入;

(二)事业收入;

(三) ;

…………………………………。

【可选项: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或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第十三条 本单位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

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四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 %。

第十五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六条 本单位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人事、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二十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

(二)原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三)因合并、分立解散;

…………………………………。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终止,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二条 举办单位同意本单位终止后,本单位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清算工作结束,应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章程进行处置。具体处置方式为 。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五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 ;

…………………………………………。

第二十六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

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决策机构表决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决策机构。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单位全称)章程

                   (仅供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制定。

第二条 单位名称:***************。

第三条 单位住所:********省******市***********路(街)*****号。

第四条  **************是经***************批准设立的(财政补助,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隶属 *****管理。

第五条  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单位的宗旨:**********************************************************。

第七条  单位的业务范围:*******************************************************。

第三章 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及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按照辛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要求,设置********、********、*******科室,各科室的主要职责是:********************************************************************************。

第九条  单位的拟任法定代表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方取得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十条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事业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责任人。

第四章    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第十一条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有关科室和个人。

第十三条  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四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五条  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事业单位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第十六条  本单位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清算期间,事业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八条  单位终止后的资产收归国家所有,并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事业单位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章程由本单位修改,经举办单位同意,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核后,方可生效。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章程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事业单位章程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生效。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主管部门(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说 明

一、事业单位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此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内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为完善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反映行业特点及单位特色,可适当增加章、节、条、款、项、目。

二、【 】内文字为选择项,“注”后内容为条款制定的要求或说明。

 

事业单位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 。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 。

第四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 【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

第五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

注:出资主体多元化的单位,可增加条款载明出资者、出资方式、金额等。

第六条 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 。

第七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八条 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是

注:涉及国家实行资质认可管理或者执业许可管理的业务事项,须取得有关部门的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后,方可申请登记;对已经取得相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的事业单位,核准登记的相关业务事项不得超出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的范围。

第三章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九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税务、会计、审计等主管部门监督。

第十二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十三条 本单位的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 离任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四章信息披露

第十五条 本单位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披露以下信息:

注:根据实际情况载明信息公开的种类、内容、对象、范围、时限及方式等,如:本单位年度报告。

第五章 剩余资产处理

第十六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该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七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核同意,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注:根据实际情况,应增加具体处置方式的条款。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十九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本单位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本单位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案,经举办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注:根据实际情况,可细化章程修改方式的具体条款,如:涉及重大事项或多项条款修改的,采用章程整体性修改的方式;涉及某项条款修改的,采用在原章程后附加相关说明的方式。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本单位制定,解释权属于本单位。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举办单位审核同意后,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举办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通用版)

 

 

 

 

 

 

 

 

 

 

 

 

 

 

说 明

 

一、按照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其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事业单位章程是事业单位登记时所应提交的重要文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事业单位章程草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要对章程进行审查核准,否则不能登记。

三、事业单位章程是确定事业单位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是事业单位对外开展活动的法律依据。事业单位章程一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即产生法律效力。事业单位依事业单位章程,享有各项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符合事业单位章程的行为受国家法律的保护;违反章程的行为,有关机关有权对其进行干预和处罚。

四、事业单位章程作为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一个最基本的规范性文件,有规范的组成要件和格式。事业单位制章程内容可参照示范文本所列条款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增减,但应当包括下列全部事项:

 

⒈ 名称;

⒉ 宗旨和业务范围;

⒊ 组织机构(法人治理结构);

⒋ 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⒌ 章程的修改程序;

⒍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⒎ 需要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 】内文字为选择项,()内文字为参考项,“注”后内容为条款制定的要求或说明。

 

 

无锡市编办登记管理处

2018年10月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 。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 。

第四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 【财政补助/非财政补助】。

第五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

注:出资主体多元化的单位,可增加条款载明出资者、出资方式、金额等。

第六条 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 。

注:有多个举办单位的,应按责任主次顺序依次载明。

第七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八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

第九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注:在不超出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或预核准登记业务范围的情况下,可载明具体事项。如有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应与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确认的业务事项相一致。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本单位 (决策机构或领导和决策形式) 。其主要职责是: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

(五) 。

(六)提出终止动议。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举办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 。

(三) 。

(四) 。

(五)查阅 (决策机构) 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二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职务) 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方取得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其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 (决策机构) 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 。

(五) 。

(六)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特殊情况下,(单位副职)受(单位主要负责人职务),委托或经举办单位批准代行上述职责。

第十三条 (单位负责人职务)由举办单位任命。

注:由有关国家机关根据政策法规确定的权限任命单位行政负责人的,不设第十三条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第十四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财政拨款。

(二)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捐赠。

(四)利息。

(五)有关部门及组织委托开展的 (专项课题或工作名称) 等专项资金。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七) 。

(八)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 本单位按照 (收费批准单位、文件) 规定收取 (收费名称) 费,各项收费按照有关规定全部上缴,实行收支两条线。

注:仅限于按规定收费并纳入财务收支且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单位

第十六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并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使用;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按照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用途时,本单位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第十七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八条 本单位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九条 本单位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并接受举办单位和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接受捐赠及使用接受举办单位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 本单位用人和工作人员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章程的修改,须经 (决策机构) 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自举办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注:⒈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职工大会制度的事业单位,修改的章程在决策机构通过后,还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再报有关机关审查同意;

2.有业务主管单位的事业单位,在报举办单位的同时,还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六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自行决定解散: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 。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举办单位决定解散;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自行决定解散;

(四)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

(五)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所列事项自行决定解散的,应当由 (决策机构) 提出终止动议,经 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并报 (举办单位、编制管理部门) 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因其它情形需终止的,经 (举办单位、编制管理部门) 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申请注销登记前,须在举办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清算组织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至少发布三次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单位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七章 ×××××

注:需要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 (决策机构) 表决通过。

注: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职工大会制度的事业单位,应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 (决策机构) 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一、有关说明
(一)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
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
范文本。此文本旨在为事业单位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二)事业单位章程是事业单位登记时所应提交的重要文
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
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事业单
位章程草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要对章程进行审查核准,
否则不能登记。
(三)事业单位章程是确定事业单位权利、义务关系的基
本法律文件,是事业单位对外开展活动的法律依据。事业单位
章程一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即产生法律效力。事业单
位依事业单位章程,享有各项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符合事
业单位章程的行为受国家法律的保护;违反章程的行为,有关
机关有权对其进行干预和处罚。
(四)事业单位章程作为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自我发展、
自我约束的一个最基本的规范性文件,有规范的组成要件和格
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
事业单位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名称;
2.宗旨和业务范围;

3.组织机构(法人治理结构);
4.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5.章程的修改程序;
6.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7.需要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事业单位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上述所列全部事项,并可
参照示范文本所列条款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增减。
(五)【】内文字为制定要求,()内文字为填写内容。

二、示范文本:
宁波市事业单位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定名为(单位名称),英文译名
是(缩写为)。
【名称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列实施细则》的
规定】
第二条本单位是经(审批机关)批准,由(举办单位)
举办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业
务主管单位是。
第四条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
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五条本单位的宗旨
第六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必须具体明确,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须知》“宗旨和业务范
围用语”填写。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应与业务主管单位确认的业
务范围一致】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本单位(决策机构或领导和决策形式)。其主要
职责是(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五)
(六)提出终止动议。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八条(举办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
(三)

(四)
(五)查阅(决策机构)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
告。
第九条(单位主要负责人职务)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
准登记,方取得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其主要职责是(行使
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决策机构)的
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
(五)。
(六)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特殊情况下,(单位副职)受(单位主要负责人职
务),委托或经(举办单位)批准代行上述(职责)职权。
第十条(单位负责人职务)由(举办单位)任命。
【1.设董事会、理事会等机构的单位在本章增加相关条款;
2.由有关国家机关根据政策法规确定的权限任命单位行政负责人
的,不设第十条】
第四章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第十一条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财政拨款。

(二)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捐赠。
(四)利息。
(五)有关部门及组织委托开展的(专项课题或工作名称)
等专项资金。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七)。
(八)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二条本单位按照(收费批准单位、文件)规定收
取(收费名称)费,各项收费按照有关规定全部上缴,实行
收支两条线。
【仅限于按规定收费并纳入财务收支且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单
位】
第十三条本单位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
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并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使用;
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按照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接
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用途时,本
单位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第十四条本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
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
准确、完整。
第十五条本单位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
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
手续。

第十六条本单位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
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并接受举办单位和财政(税务)、审
计部门的监督。接受捐赠及使用接受举办单位和事业单位登记管
理机关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本单位用人和工作人员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
照国家对事业单位(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单位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九条本单位章程的修改,须经(决策机构)表决通过
后15日内,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自(举办单位)审查同意之
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1.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职工大会制度的事业单位,修
改的章程在决策机构通过后,还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
表决通过。再报有关机关审查同意;
2.有业务主管单位的事业单位,在报举办单位的同时,还应报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六章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第二十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自行决定解散: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
(四)。
第二十一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
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举办单位决定解散;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第二十一条,自行决定解散;
(四)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
(五)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依法被吊销;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本单位依照本章程第二十条所列事项自行决定
解散的,应当由(决策机构)提出终止动议,经全体(在编)职
工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并报(举办单位、编
制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因其他情形需终止的,经(举办单位、编制管理部门)审查同
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有业务主管单位的事业单位,在报举办单位的同时,报业务
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三条本单位申请注销登记前,须在举办单位及有关机
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完成清
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清算组织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至少
发布三次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

第二十四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
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本单位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
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
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七章【需要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经XXXX年XX月XX日(决策机构)表
决通过。
【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职工大会制度的事业单位,应由
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决策机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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